4月28日,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举行《关于建立石景山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程国相、杨秀莉,区工商联主席马丽萍,党组书记、副主席赵世英,副主席范立昕出席签约仪式。杨秀莉副检察长,范立昕副主席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了活动。

马丽萍主席对区检察院长期以来给予区工商联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区工商联工作情况。她指出,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多项举措服务保障本区民营企业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起着重要作用。

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对于深化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合作,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共同建立石景山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受疫情特殊情况影响,企业的发展愿望比以往更为强烈,此时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工作尤显重要。区工商联将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与区检察院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相互配合,畅通企业法律诉求和意见反映渠道,搭建检企平台,帮助民营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切实为我区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王春风检察长指出,中央和区委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连续出台依法保护产权、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力度前所未有,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树立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严惩各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坚持少捕慎诉、追赃挽损理念,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规定,强化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依托“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检察送法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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