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案件通报
年以来,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大兴区先后对风险人员分类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工作中,绝大多数居民能够理解配合,自觉遵守隔离规定,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给全区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隐患。5月2日,大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三人,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田某英(男,60岁)、田某庄(男,54岁)、田某超(男,38岁),三人系西南郊冷库工作人员,暂住大兴区西红门镇某村。1月29日,按照防疫规定,该三人被要求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期间,三人多次擅自外出,后均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因田某英、田某庄、田某超不履行防疫措施、私自外出的行为造成封控区域进一步扩大、隔离人数显著增加,极大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给全区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风险隐患。2月28日,大兴警方对三人依法开展立案侦查。三人病愈后,5月2日,田某英、田某庄、田某超三人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大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给公共安全留下防疫隐患。对于不遵守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编辑: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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