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孟竹)记者从石景山区“两会”上了解到,未来五年,石景山区将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战略,努力推动全区个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率先基本完成,有效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不断满足居民对更高居住品质的需求。其中,松树林小区等4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在年滚动推进实施。
据了解,目前石景山区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共有个,栋楼,这些小区普遍面临着水电气热设施老化、基础服务功能缺失等问题。为通过城市更新有效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石景山区将采取任务制与申报制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滚动式”改造,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基本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同时,老旧小区改造将注重惠民实效,从居民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出发,收集居民意愿、征求居民意见、紧扣居民诉求,合理制定改造方案。
石景山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是石景山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过去五年,石景山区出台区级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形成老旧小区、简易楼、老旧楼宇等10项专项行动计划,完成1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2.3万人,系统补齐民生短板,整体改善人居环境,改造成效保持全市前列。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石景山区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老旧小区改造三级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改造工作;与首开集团合作,探索区企战略合作的“首开模式”,与愿景集团合作,形成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建管投运一体的“鲁谷模式”。把吸纳社会投资、推进综合整治、实现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打造出“投建管”一体的老旧小区整治更新“石景山样本”。
坚持建管结合,石景山区聚焦“七有”“五性”需求,深入贯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抓好物业管理这一“关键小事”,推进社区治理向精细化迈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针对老旧小区服务管理现状,细化老旧小区“四有”服务标准,具体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绿化保洁、维修服务、停车管理5个大方面27个分项,并结合服务标准制定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物业企业积极性;出台《石景山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三年实施方案(-年)》等文件,截至目前,全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从《条例》实施前的9%、82%、47%分别提升至94.8%、94.4%、99.3%;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区-街-小区分级制定整改方案,多部门进行集中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未来五年,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的“三区定位”,石景山区将大力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中心城区建设,力争实现年以前建成待改造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率先基本完成,同时,基本完成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简易楼改建并研究启动区内剩余平房区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其中,松树林小区等46个老旧小区改造,黄庄村43号院、玉泉路11号院等平房区改造计划在年启动实施。(石景山区委宣传部供图赵昂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