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北京市石景山区统计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要求,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石景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汇总评估工作。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减少人,下降7.8%,年平均下降0.8%。全区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为人,占常住人口的29.3%,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减少人,下降19.4%,年平均下降2.1%。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8人相比减少0.13人。三、地区分布
全区9个街道中,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街道有1个,是八角街道;在5万人—10万人之间的街道有5个,分别是八宝山街道、古城街道、苹果园街道、金顶街街道和鲁谷街道;在5万人以下的街道有3个,分别是老山街道、广宁街道和五里坨街道。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49.6%;女性人口为人,占50.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5,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7。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人,占11.4%;15—59岁人口为人,占64.4%;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6.4%。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3.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文盲率[6]为0.8%。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下降0.8个百分点。
七、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人,占96.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人,占4.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来源:石景山统计
编辑: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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