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苏季)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教委获悉,石景山区-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已经出炉,其中,转学申请时间为6月9日上午9时至15日下午4时,转学办理对象是现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七年级、八年级,申请转入该区就读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转学工作流程,申请转入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本学期转学申请时间下载并填写《申请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签署《知情同意书》,将《申请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excel电子版、《知情同意书》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6月16日前完成转学申请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反馈,学生监护人需注意自行查看电子邮箱。通过初审的学生,由区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拟接收学校在6月21日前联系学生监护人,学生监护人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复审后将材料上传至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为学生发起转学申请。另外,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接到拟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后需在6月21日工作时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外省来京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证明》,提交拟接收学校。石景山区教委表示,学生监护人需提前与原就读学校进行沟通,如原就读学校在北京市级规定时间审核不通过或驳回转学申请,拟接收学校将无法重新发起,学生需回原学校就读。石景山区教委同时提醒,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学生监护人需在6月16日前注意自行查看电子邮箱中的初审结果,并在转学办理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如错过查看初审结果或手机无法接通或接到学校电话后不服从分配,视为学生放弃此次转学机会。此外,学生监护人对转学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以虚假材料申请转学,一经发现,申请不予受理,学籍已转入的,退回原学校。编辑缪晨霞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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