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法院29日发布会获悉,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呈现逐渐增长且复杂化的趋势,该院近三年审理此类案件中,施工方为个人的纠纷较为多发,存在实际施工人无资质、挂靠的情形,口头协议等也导致业主后期维权困难。
典型案例:房屋改造中价款约定不明引纠纷
石景山某小区业主陈某与装修公司一年前签订居室装修合同,约定老房拆除后进行重新装修,陈某先付了55%的工程款。拆除完毕,卫生间施工时双方发生争议,装修公司将钥匙返还陈某后退出。合同约定了拆除部分和新装修部分的价格,但未明确约定拆除墙、地等价款以及拆除墙原有立邦漆、石膏腻子、地板塑胶线等单项。双方对实际拆除工程量对应的价款发生争议,陈某主张应按合同约定计算,装修公司则主张按照每个单项乘以市场价计算。
陈某起诉要求装修公司退还装修款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约定了拆除项目价款,装修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发生了变更,应按约定计算价款。现该公司抗辩拆除部分单独列项分别收费,但未在合同中单独列明需分项计费,故法院未采纳此抗辩意见,判决装修公司返还多余部分工程款元。
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张鸣提示,装修合同约定中,应明确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即包工包料,需明确装修范围及项目内容,避免发生分歧;若约定固定单价,需明确品牌、型号等材料信息,避免发生漏项。
现象问题:施工方为个人的不规范情形多口头协议致举证困难
近三年该院审理的涉装饰装修合同案件中,年73件,年54件,年件。其中,涉合同工程价款支付案件件,占55.65%;涉工期延误案件29件,占12.61%;涉工程变更的22件,占9.57%;涉质量问题的26件,占11.30%;涉退装修保证金的18件,占7.83%。
该院副院长陈石磊介绍,此类案件中,施工方为个人的纠纷较为多发,存在实际施工人无资质、挂靠的情形。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各大品牌的装修商户、网络平台商家、个体从业者等,施工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人们首要考虑价格因素,往往选取报价更低的个人或个体户,这类主体施工流程可能存在不规范,导致矛盾多发。有个体施工方竣工后“失联”,业主后期维权困难。
双方多为口头协议,即使签书面合同也较简单,因合同包含项目约定不明,变更事项又未及时保存证据,较多引发矛盾且举证困难。如上述案件涉工程变更的,七成以上因工程增项引发纠纷。
此外,诉讼存在本诉、反诉交织,关联案件多发。承包人起诉索要工程款,发包人往往反诉提出质量问题赔偿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发包人起诉要求返还多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反诉主张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还有施工方暴力施工、乱扔建筑垃圾致管道堵塞漏水返水等,造成财产损失,引发相邻关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
解决预防:法院提出三方面建议息诉止纷
陈石磊建议广大业主提升维权意识。选择装饰装修公司时,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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