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记者韩璐)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编制的《北京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年-年)》(以下简称《规划》)公布。北京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央属医疗机构将由中心城区向城市南部、西部、“回天”地区等市域内资源薄弱地区疏解。

多家知名医疗机构迁建、扩建、新建院区的动态由此明确。

医院医院建顺义院区

《规划》提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区域分布不均衡。医院中超过80%布局在中心城区。大兴、顺义等平原多点地区和密云等生态涵养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不足。《规划》要求完成医院迁建、医院回龙观院区扩建、医院二期、医院顺义院区、医院东院等重大疏解项目,压缩现址床位规模。

医院提质改建

《规划》显示:在首都功能核心区,推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在中心城区,推进医院、石景山区五医院新建工程;在城市南部地区,医院提质改建、医院二期、医院迁建、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在平原新城,推进顺义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医院迁建等工程;在生医院二期扩建、怀柔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平谷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医院迁建、医院迁建等工程,填平补齐资源缺口。

医院将建新院区:分别位于宋庄和亦庄

《规划》显示,将分别在通州宋庄镇(处于城市东北方向,靠近顺义,辐射平谷、怀柔和密云等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处于城市西南方向,靠近大兴)选址建设首儿所通医院新院区,形成首儿所覆盖我市东部、北部,医院覆盖南部、西部的整体布局;发挥两家市属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在密云、延庆等资源短缺区域部署建立紧密型儿科医联体,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依托医院二期建设妇儿中心,适应全市儿科服务需求。

昌平、大兴医院新院区

医院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在城市北部的昌平、南部的大兴分别医院医院新院区,医院教学科研康复楼项目、石景山区五医院新建工程,优化精神专科资源配置。

东医院新院区

《规划》强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作用。在朝阳东部五环周边医院新院区,原址保留国际交往及名老中医传承功能,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依托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医院、北京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在中医疫病基地基础上,建立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疫病大数据共享平台,提升科研能力。建设国家级中医疫病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实验室,开展中医有效技术和药物筛选。加强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实施医院二期、医院迁建和医院迁建等项目,建设冬奥会国际中医药体验中心,为冬奥会提供中医药服务保障。鼓励央属、市属中医医疗机构通过医疗联合体等方式在基层设立门诊部、诊所等服务延伸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昌平未来科学城、大兴生物医药医院

《规划》医院建设。充分发挥北京国际大都市的资源优势,在昌平未来科学城、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分别建设中关村生命医院和首医院。医院由“侧重临床”向“临床科研”并重转变,着力改善科研支撑条件,完善科研管理体制。构建医药健康协同创新体系,促进成果转化,形成我市国际化的医学创新高地,推动首都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医院医院原址扩建

《规划》强调,优医院功能定位。医院重点突出新发突发传染病应对研究和疑难重症救治、生物医药科研研发平台等功能,以此助力首都医药生物产业发展。一是平时主要承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传染病核心临床技术科研攻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功能。二是疫时作为收治罕见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患者,医院诊疗救治的支撑和补充。三是优医院设施装备,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四是逐步压缩常见、普通传染病患者的诊疗服务量,实现功能转型升级。五是推进重大防疫设施项目建设。医院新院区,承担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职能,填补功能空白,并为城市南部地区传染病患者以及周边新城新增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可承担该地区居民的综合医疗服务保障功能。医院原址扩建,更好发挥其作为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的功能作用,完善传染病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医院科研、教学及预防等能力,设立标准、研究规划,带动全国传染病医学领域建设与发展。

新建市疾控中心选址通州宋庄镇

《规划》称将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在通州宋庄镇选址新建市疾控中心,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着眼平时预防和战时应急,推进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合理规划论证市疾控中心现址统筹利用问题,提升首都核心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加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能力建设,统筹央地资源规划设置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保障首都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五环路医院

《规划》强调,严控中心城区新增医疗资源规模,推动向外疏解,进一步调整优化新老院区功能定位,压缩床位数量,更好服务中心城区。东城区、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仅提供对内服务的门诊部、诊所以及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举办的中医诊所除外);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现有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原址翻建且不增加编制床位总量和地上建筑面积的除外)。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五环路以内,医院(面向国际交往中医院除外);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

(责任编辑:杨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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