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收集存储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上百万条“敏感个人信息”的何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新京报记者王巍摄
为培训机构招生的何某,通过网络收集公民个人信息,除了替自己的“东家”寻找生源外,还将部分信息与他人交换使用……在案发时,何某的电脑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万条,其中百万条涉及法律规定的包括公民财产交易、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
昨日上午,何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主审法官介绍说,何某掌握的个人信息中,万条以上是涉及财产、房产和健康状况等法律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法官提醒掌握此类信息的机构和单位,也应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对外提供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同样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敏感个人信息”超过百万条
年出生的何某初中文化,案发前无业。年左右,何某以“做培训”为名,通过加入网上“猎头QQ群”等方式,非法购买、交换、共享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根据检方指控,何某在位于石景山的住所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存放于其使用的苹果便携电脑内,经鉴定,计算机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数据万余条。
在案证据显示,何某电脑内的数据涵盖面广泛:其中包括众多公司的内部通讯录,除了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出生日期、手机号、购买保险产品类型、金额等信息外,公民身份号码、家庭详细住址、存款信息等隐私也在其中,涉及法律所规定的“敏感”信息即公民财产等内容的信息余万条,涉及公民生理健康等信息6万余条。
年10月至年4月间,何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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