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名:乔四,男,本名宋永佳,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20世纪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性质集团首领之一。乔四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大桥”的地方,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大桥老四”,后简称“乔四”。
乔四爷当初在哈尔滨号称“夜夜作新郎”,当时在哈尔滨可谓横行一时哈尔滨遍地是刺头,这拆迁的活虽然利润丰厚可决不是个好干的活。眼看工程要开工,乔四把住户招到一起,一菜刀把自己的小指给剁了下来。当众说:“谁要能照着做一遍,就可以不搬。”结果没人应声,拆迁任务很快圆满完成。因为事情干的干脆利索,乔四就此红了起来,结交了不少包括副市长在内的大员。同时养了一批打手专门替他收保护费,抢女人,砍人。当时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经他的手往出包,他还收取保护费,没有人敢不交,称霸了整个哈尔滨市。在他们控制的地方,谁作对,不是死就是残废。
最后乔四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的地点是在个荒山的上,四面围满了武警,据说乔四死的时候很镇静,只说了句:“我这辈子,够了。”行刑的当天,哈市黑社会大奔丧,人人黑西服,胸前白花,几百辆车排成长龙在游街。
第二名:雷国民,新中国“十大悍匪”之一,在年至年间,连续制造了多起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抢劫杀人作案15起,罪恶的双手夺走20条人命,被坊间称为“冷兵器杀手之王”。
据悉,早期的雷国民作案时用的是枪,之后改用刀,慢慢地总结了自己的一套杀人经验:枪不如刀、刀不如斧、斧不如锤。为了练习自己的捶杀之技,雷国民曾下过苦功练习,在屋内摆放多张椅子,拿锤子出击,务必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目标一一击倒。宣判后,法庭内一片寂静;闭庭后,许多旁听群众对雷国民被判处死刑仍觉不解恨,愤恨地说:“雷国民应该‘凌迟’!”一审后,雷国民没有上诉。12月28日,雷国民被核准死刑后,执行了枪决。
第一名:白宝山,河北徐水人,曾居住于北京石景山区。是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自年12月起多次盗窃、抢劫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后改判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宝山产生了报复社会心理。白宝山在狱期间先后杀死两名狱友,后白宝山提前释放。因出狱后生活不如意,白宝山产生报复警察等不良心理,打伤警察抢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
白宝山有这样一段供词:“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此时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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