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

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

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

特此通告。

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14日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制作: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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